本报讯7月22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公布8起典型案例,并发布10条国际贸易活动法律风险提示。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自年1月至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件,审结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件,审结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件,审结件。全省法院不断探索国际化诉讼服务新模式,加强现代科技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中外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服务,通过手机客户端实现多方视频,进行跨国调查、在线庭审活动,开创性地推行“跨境云司法”方案,解决境外中国籍公民参加网上诉讼活动问题,化解因疫情影响和空间局限造成的不便。今年2月,青岛中院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引导冈比亚的原告在线提交立案材料,完成了全国首例跨境网上立案。不断深化与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部门的合作共建,引入特邀调解员或委托仲裁机构调解,构建符合诉讼、仲裁、调解相衔接的“一站式”解纷机制,满足中外当事人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积极打造双语诉讼服务工作,制作中英文版的《涉外商事案件诉讼指南》和《涉外商事案件举证指引》,向中外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发布中英文双语版的涉外商事审判白皮书、海事审判白皮书、涉“一带一路”和“上合示范区”典型案例和涉外商事调解典型案例等,规范和引导中外市场主体的商事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为依法准确适用法律,全省法院坚持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的做法,依法确定争议案件应当适用的准据法,积极拓宽查明域外法的方法和渠道,切实保障中外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近年来,全省有多个案件适用了英国、韩国、巴拿马、马绍尔群岛等国家的法律。此外,山东法院依法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尊重中外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意愿。年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全部实行归口审理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件,其中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仲裁裁决案件6件,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25件,撤裁率为29%。山东法院还高度重视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确定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专人办理,依托司法协助管理平台,转递司法文件,压缩送达周期,确保各个节点均可追溯,每年完成千余件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工作。(鲁法宣)
本文来源:山东法制报